海南离岛免税购物额度7月起增至10万元 增加电子消费产品等7类商品

    发布时间:2020-6-30 9:47:40 来源:中国旅游报

    6月29日,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发布《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》(以下简称《公告》)。《公告》宣布,自7月1日起,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额度从每年每人3万元提高至10万元,不限次;扩大免税商品种类,增加了电子消费产品等7类消费者青睐的商品;仅限定化妆品、手机和酒类商品的单次购买数量;旅客购买商品超出免税限额、限量的部分,照章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;具有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可按规定参与海南离岛免税经营。


       中共中央、国务院于6月1日印发的《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》,提出“放宽离岛免税购物额度至每年每人10万元,扩大免税商品种类”,为落实该方案要求,经国务院同意发布本《公告》。《公告》与此前政策相比,主要调整包括:一是免税购物额度从每年每人3万元提高至10万元。二是离岛免税商品品种由38种增至45种。三是取消单件商品8000元免税限额规定。四是以额度管理为主,大幅减少单次购买数量限制的商品种类。五是鼓励适度竞争,具有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均可平等参与海南离岛免税经营。六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明确参与倒卖、走私的个人、企业、离岛免税店将承担的法律责任。


       值得关注的是,《公告》所称离岛免税店目前包括海口美兰机场免税店、海口日月广场免税店、琼海博鳌免税店、三亚海棠湾免税店。《公告》对离岛部分免税商品每人每次购买次数进行了限制,其中化妆品每人每次限购30件,手机、手持(包括车载)式无线电话机每人每次限购4件,酒类(啤酒、红酒、清酒、洋酒及发酵饮料)每人每次购买合计不超过1500毫升,其他的不限单次购买数量。《公告》指出,违规倒卖、代购、走私免税商品的个人,将被依法依规追究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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