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山东省国欣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(简称“国欣文旅”或“集团”)被济南市认定为“总部企业”。
今年以来,国欣文旅财务部结合集团实际情况,积极对接济南市发改委、税务局等主管部门,成功取得济南市关于集团被认定为总部企业的批复文件。
2018年12月,济南市出台《济南市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》,首次明确了总部企业纳税贡献度、实缴注册资本等多项认定标准,在引进奖励、成长激励、人才保障、用地支持等方面提出了10条支持总部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。
济南市认定国欣文旅为总部企业,既是对集团经营发展成果的充分肯定,也是对集团助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所作贡献的高度认可。国欣文旅将以此为契机,用好各项扶持政策,打造山东文旅企业旗舰,加快创建全国一流文旅企业。
(文/刘贝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