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文旅投资集团关于设立山东文旅产业基金落地实施方案


    根据集团会议精神,为落实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,挖掘省内优质文旅项目,助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,并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,现拟定设立山东文旅产业基金工作落地实施方案,具体方案如下:

    一、成立专项工作组、建立工作机制

    为顺利推进山东文旅产业基金设立工作,投资集团成立山东文旅产业基金工作小组,负责该项工作的整体部署、组织推进、具体实施等。

    组  长:王化龙

    副组长:刘川、黄晓光

    成  员:贾景梅、柏士林、孙静、张恺

    工作组负责整合内外部资源,积极寻找潜在投资者,落实基金出资资金和潜在标的项目。工作组建立相应工作机制,按周调度、沟通工作进展,确保基金设立工作有序推进。(完成时限:2022年3月4日前。责任部门:文旅创投)

    二、找寻潜在投资者、落实募集资金

    工作组统筹对接新动能基金,省属企业及市区(县)平台等出资主体,落实国有资本出资意向和出资比例;同时,与产业资本、社会资本、银行理财子公司及其他意向投资人商谈,完成剩余资金募集工作;并由意向出资人出具出资承诺函。其中,重点对接青岛、济南、烟台、临沂等地市,跟进泰安文旅、峡山绿科、济南财投等单位,确保对接潜在出资人不低于10家。(完成时限:2022年8月30日前。责任部门:文旅创投)

    三、落实储备项目

    根据《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省级政府出资管理办法》,“基金工商注册登记后12个月投资进度低于基金认缴规模20%的,引导基金可无需其他出资人同意,选择暂停出资”。为确保基金的投资进度,工作组结合自身产业发展规划,在基金设立过程中持续拓展储备项目库,派出投资团队对现有市场项目进行考察和梳理,并对投资标的进行动态更新,确保基金设立方案提报时储备项目不低于3亿元。(完成时限:2022年8月30日前。责任部门:文旅创投)

    四、完成申报材料准备工作

    在出资比例、决策程序、项目储备等符合新动能基金相关管理办法要求后,工作组撰写基金申报书、合伙协议等材料进行申报。(完成时限:2022年9月30日前。责任部门:文旅创投)

    五、完成基金设立批复、协议签署及备案出资工作

    协调新动能及国有出资单位完成基金批复、协议签署及基金备案出资工作。(完成时限:2022年11月30日前。责任部门:文旅创投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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